汕頭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2016-12-14 08:00:10
無憂保


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一)申請條件: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1、所購房產必須是自住住宅,車庫、鋪面、廠房等非住宅性質的房產不能提取。
2、所購房產的房屋所有權人系提取人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按照省政府粵府辦[2009]16號文件規(guī)定,則必須滿足所購房產是購房人首次購買的普通自住住房條件,方可提取。
3、按規(guī)定職工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的,購房時間須在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或交易轉移登記后一年內,購房超過一年以上時間則不能申請?zhí)崛 ?
(二)提取額度:
購房提取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不得超過已支付的購房總價款。如房產有多個購房人申請?zhí)崛?,合計提取額不能超過已支付的購房總價款。
實際發(fā)生額超過賬戶內余額的,提取后的賬戶余額最少保留10元,不能銷戶。實際發(fā)生額少于賬戶內余額的,按實際發(fā)生額提取;
(三)辦理要件:
1、申請人及房產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一手住房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契稅完稅憑證、購房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3、購買二手住房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交易轉移登記的購房合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出具的該套房產為房產產權人首次購買且為普通住房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與房產產權人為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戶口簿、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書等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時限:
購買本市房產的申辦件,手續(xù)齊全經校核購房產權無誤的,即日辦理。外地購房或個別特殊情況的申辦件,則需進一步校核方予提取,時間在一個月內答復。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