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 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
2017-02-20 08:00:01
無憂保


中心各部門、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及有關單位:
根據(jù)《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促進住房消費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15〕67號)的要求?,F(xiàn)將具體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調整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倍數(shù)
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的繳存余額掛鉤倍數(shù)由20倍調整為30倍。
繳存余額在1萬元以下的借款申請人,不受余額掛鉤倍數(shù)的限制,原則上均可貸到30萬元。
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對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住房貸款余額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對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住房貸款余額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執(zhí)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貸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階段性擔保費
擔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房階段性擔保費,改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其他事項
?。ㄒ唬┳》抗e金貸款的其他事項參照中心貸款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ǘ┥鲜鍪马棌?015年4月22日起執(zhí)行,以受理時間為準。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