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的材料 - 住房公積金
2017-05-18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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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焦作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的材料:職工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焦作住房公積金提取所需的材料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身份證、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取其配偶、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須征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證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婚姻證明、戶口簿、獨生子女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銷售不動產統(tǒng)一發(fā)票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管部門備案后的購房合同和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據(首次購買自住住房且房屋建筑面積為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可以為20%)。
(二)職工購買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三)職工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房屋坐落在農村,須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在建房所在地,需提供①戶口簿;②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土地使用證);③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書;④鄉(xiāng)鎮(zhèn)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建房證明。
2、房屋坐落在城鎮(zhèn),須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在建房所在地,需提供①戶口簿;②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③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工程預算書;④縣級以上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證明。
(四)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需提供規(guī)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建房批文、房管部門出具的政策性住房確認單,分房方案(包括建房地址、小區(qū)名稱、戶型、樓號、單元、戶號、面積、單價、總價等)、購房協(xié)議、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據(首次購買自住住房且房屋建筑面積為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可以為20%)。
(五)職工購買征(拆)遷安置房,需提供征(拆)遷補償協(xié)議、房款與補償款差額部分30%以上的付款收據、安置房證明、資金補償卡。
職工在本行政區(qū)域以外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及二手房提取的,除提供和本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及二手房所需的材料外,還必須提供購房所在地的居住證明(夫妻任意一方的暫住證或戶口簿)、就業(yè)證明和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證明。
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按照提取還貸有關規(guī)定辦理。
職工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的
1、一次性結清商業(yè)住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抵押合同、放貸銀行的當日還款對賬單;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
2、部分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本息的,每一年辦理一次,需提供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抵押合同、放貸銀行提供的還款明細,提取金額應當不高于申請時上一個月應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12倍,并不得超過應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
職工離、退休,需提供離、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zhí)崛∽》抗e金時,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書、死亡職工的戶口注銷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需提供縣級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需提供失業(yè)證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就業(yè)中心或本人居住社區(qū)出具的五年未就業(yè)證明。
職工戶口遷出本行政區(qū)域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戶口遷移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非本市戶籍或本市農村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戶口簿。
職工調離本行政區(qū)域或到外地上學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調動手續(xù)(包括調入與調出雙方商調函、外地市就職證明、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之一)或入學證明(入學通知書、學生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出境定居,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國外永久居住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提供司法部門的判決裁定書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fā)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單位證明。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突發(fā)重大疾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醫(yī)學診斷證明、一年內十萬元以上的醫(yī)院收費憑證、醫(yī)保部門出具的報銷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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