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住房公積金二次購房貸款額度提至50%
2017-06-06 08:00:01
無憂保


《河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委托貸款審批業(yè)務若干補充規(guī)定》(以下簡稱補充規(guī)定)將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就其中的相關問題,小編采訪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劃信貸科科長楊秀川?! ⌒屡f規(guī)定有何不同 補充規(guī)定內容與原規(guī)定相比有何不同?楊秀川說,主要有四個方面的不同: 一是限制了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建)住房的次數,不能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建)自住住房; 二是將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從原來的30%提高至50%,貸款額度比例控制在50%以內; 三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四是對貸款申請的有效期限做出修改,由原來的兩年縮短為一年,即可在購(建)房行為發(fā)生并達到貸款條件要求的一年之內申請,也可以在取得房產證的一年之內提出申請。 貸款次數如何認定 就如何認定“首次”、“第二次”、“第三次”貸款等問題,楊秀川說,貸款次數的認定,是以申請人家庭(夫妻雙方)在全國各地信貸業(yè)務系統(tǒng)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依據。申請人夫妻雙方均未有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視為首次貸款;夫妻雙方或只有一方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在貸款余額已全部還清后重新申請貸款的,視為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各有一次或其中一方有過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視為第三次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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