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務工人員可提公積金租打工公寓
2017-06-06 08:00:01
無憂保


常州:務工人員可提公積金租打工公寓摘自——《新華日報》2007年11月20日 08:59:40 自11月起,常州住房公積金新政正式施行。這項人性化的新規(guī)暫停和控制高檔住房和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確保首次購房者及中低收入者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同時還將惠及面首次擴大到了外來務工人員。 根據(jù)新規(guī),非常州本市戶籍的職工租住本地農(nóng)民工公寓,且農(nóng)民工公寓產(chǎn)權(quán)人或管理人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報備案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申請?zhí)崛r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租住農(nóng)民工公寓的租賃證明、支付租金的收據(jù)等原件、復印件以及住房公積金儲存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當年實際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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