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詳情
2017-06-25 08:00:03
無憂保


對于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紅河州市民來說,公積金繳存額度、基數和公積金繳交計算公式是多少等等,這些都是在繳存公積金中會遇到的問題,本文是無憂保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紅河州繳存公積金最新調整的具體內容。 一、各繳存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不得超過紅河州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最高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根據紅河州統(tǒng)計局提供的數據,我州2014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5092元(月平均工資為3758元)。公積金繳交計算公式:月繳存額=月工資總額×繳存比例最高月繳存額=3758×3×繳存比例二、各繳存單位計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從2015年1月份起嚴格按照以上規(guī)定予以執(zhí)行。三、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fā)的《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4]61號)精神,紅河州個舊市、開遠市、蒙自市、彌勒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其他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70元。四、各繳存單位計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低于紅河州最低工資標準的,從2015年5月份起按照上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調整。五、各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實行四舍五入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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