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減化辦理貸款、提取手續(xù)的通知
一、 取消租房提取要件中的單身證明,提供戶口簿或簽署單身聲明(需本人到場)。
二、 辦理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包括組合貸款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在進行首付款提取時,取消原賬戶金額保留限額規(guī)定。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首付款金額。
三、 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如無法推算出的,還需提供工資收入證明。
以上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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