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福州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獲悉,根據三部委出臺的新政,今后,無房職工在繳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或無房證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房租。此次通知的出臺在明確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規(guī)范及租房提取額度,并簡化了租房提取要件同。根據通知,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該通知對租房提取額度也首次進行了分類明確——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shù)厥袌鲎饨鹚胶妥庾∽》棵娣e,確定提取額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提取條件簡化,無房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此外,為了提高提取審核效率,新規(guī)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