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工傷保險條例
2016-12-26 08:00:11
無憂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4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叁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 特別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集體合同
第二節(jié) 勞務派遣
第叁節(jié)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
第叁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塬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1] [2] [3] [4] [5] [6] [7]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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