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工傷保險待遇業(yè)務操作流程 - 工傷保險
2017-03-20 08:00:01
無憂保


【導讀】:工傷人員參保單位或本人(其家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或勞動能力鑒定表,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向我局工傷生育保險科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海口市工傷保險待遇業(yè)務操作流程
1、工傷人員參保單位或本人(其家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或勞動能力鑒定表,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包括:醫(yī)院急診病歷(門診用藥明細單)及住院用藥明細單、發(fā)票、病歷、疾病證明及出院證明等材料),向我局工傷生育保險科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2、工傷保險專管員受理,自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核實,輸入電腦存檔,打印進帳單以及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送科長復核,送基金科審核,由基金科送分管局長、局長審批,基金科在2個工作日內(nèi)核撥工傷保險待遇給參保人員(工傷保險待遇辦理自申請自之日起20個工作日完成);對不符合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nèi)書面或電話通知單位或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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