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經濟周刊》報道6月3日,一場大火奪去120人生命,令人痛心疾首。善后工作正在展開,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發(fā)生火災的吉林寶源豐禽業(yè)公司并未依法繳納包括工傷保險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這是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處罰。”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
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企業(yè)給職工上的險種。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按照計算,寶源豐至少應對在火災事故中死亡的120人家屬賠償總計6173.23萬元。而公開資料顯示,寶源豐是一家民營企業(yè),2009年9月建成投產,公司資產總額6227.02萬元。如此賠償規(guī)?;驅Ыo寶源豐沉重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