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建立勞動關系要訂立書面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二、不訂立書面合同的后果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怎樣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一、怎樣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后,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也是勞動爭議發(fā)生后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勞動者至少應具備以下三方面的常識:
1、提前準備。在勞動合同訂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同文本,一邊對合同文本內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別是對于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條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fā),應盡量了解《勞動法》的內容,這一點雖然對大眾來說又很大的難度,但從合同本身出發(fā),應清楚勞動合同的條款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規(guī)定的條款,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應負的責任共7方面的內容;二是雙方認為有必要明確約定的條款,應明確寫明。
3、重點了解。在把握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了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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