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帶薪年假的計算方法
1、帶薪年休假天數(shù)的計算對于帶薪年休假的天數(shù),一般情況按照累計工齡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歷年度計算,因而在入職和離職這兩種特殊情況下其計算往往比較復雜。新入職的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計算其首次應享受帶薪年休假時應當進行折算,即×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同樣,對于離職員工,其離職年度的年休假天數(shù)也應進行折算,即×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并且如果該職工在離職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計入,應當注意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2、帶薪年休假工資待遇的計算帶薪休假工資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于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shù)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單位不給帶薪年假怎么辦
我們應該明確知道“帶薪年假是每一位勞動者均擁有的權利”。
對于符合帶薪年假的員工,單位應該給其帶薪年假的待遇,否則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于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帶薪年假的計算方法”和“單位不給帶薪年假怎么辦”兩部分的內(nèi)容,希望能幫到您。隨著我國對于勞動者的權益保障越來越重視。帶薪年假也越來越成為勞動者應該擁有的一項權利。然而現(xiàn)實生活中,還是有些勞動者對自身的權益不夠重視,用人單位對于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不夠到位,使得勞動者失去很多應得的休息權利與經(jīng)濟權利。如果您對此有任何疑問,可以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勞動法律師,并且有時候沒有帶薪年假對于勞動者不一定是壞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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