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视频黄片,夜夜国自一区1080P,爱爱视频网址,日本熟妇厨房XXX乱,夜晚福利久久,极品人妻VideOssS人妻,久久久久久伊人,人妻无码巨乳,农村肏屄夫妻交换

個人社保網(wǎng) 0571-22931819

蔣相森訴非法用工單位事故傷害賠償案始末

2016-12-30 08:00:23 無憂保
   蔣相森訴非法用工單位事故傷害賠償案始末    申訴人蔣相森在以被訴人張豪榮的父親張林會名義開辦的千石倉磚瓦窯做磚坯多年。2003年3月25日,張豪榮承租了張光澤的營業(yè)執(zhí)照已過期而失效的黃坦樹磚瓦窯進行非法經(jīng)營(已于2004年5月被清理)。     申訴人等在兩處磚瓦窯為張林會、張豪榮父子做工,工資按件計酬。2004年2月7日下午,申訴人在做工時左下肢被卷入機器,經(jīng)二小時許的現(xiàn)場搶救,才將申訴人的左下肢拉出。經(jīng)醫(yī)院診斷,申訴人左下肢為毀損傷,醫(yī)院行左下肢截肢手術。住院治療21天。其醫(yī)療費全部由被訴人父親張林會支付。2004年7月6日,臺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傷殘鑒定結論,確定申訴人為v級傷殘。假肢按裝技術部門作出假肢按裝診斷建議。被訴人除已付醫(yī)藥費外,拒不賠償其它費用,雙方引起爭議。 2004年8月1日,申訴人向仙居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被訴人賠償申訴人因事故傷害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應東峰律師接受申訴人的委托擔任其仲裁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在仲裁庭開庭審理中,應東峰律師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從2003年3月起,申訴人與被訴人之間已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被訴人作為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對申訴人承擔規(guī)定的義務。被訴人以蔣相改享受每只磚坯1厘報酬為由辯稱做磚坯是蔣相改承包的,與申訴人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對申訴人的事故傷害不負賠償責任。代理人認為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做磚坯是生產(chǎn)磚頭的一個工序,做磚坯的6-7個工人是被訴人磚瓦窯的一個班組,被訴人委托蔣相改管理這個班組而給予每只磚坯1厘的報酬,蔣相改同樣是被訴人的勞動者而非用人單位,同樣與被訴人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二、黃坦樹磚瓦窯的原工商個體戶的營業(yè)執(zhí)照已過期失效,被訴人承租后未辦理相關的工商登記手續(xù)而經(jīng)營,屬非法經(jīng)營。對申訴人所受的事故傷害,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的規(guī)定處理。 三、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guī)定,被訴人應賠償申訴人以下?lián)p失(不包括被訴人已支付的醫(yī)藥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315元;2、護理費697.83元;3、交通費300元;4、鑒定費300元;5、勞動能力鑒定前工資7136.50元;6、假肢費(包括15%維修費)106800元;7、一次性賠償金137024元,共計252573.33元。 四、被訴人辯稱申訴人于2004年2月7日發(fā)生事故傷害,到2004年8月才提出仲裁申請,已超過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要求仲裁委員會駁回申訴人的仲裁申請。代理人認為被訴人這一辯解不符事實和法律。被訴人把仲裁申請期限的起算日期與事故傷害發(fā)生時間等同起耒而不知仲裁申請期限應從被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規(guī)定。申訴人的傷殘鑒定是2004年7月6日由臺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的,2004年8月1日的提出仲裁申請并未超過法定期限。     2004年10月22日,仙居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仙勞仲案字(2004)第102號仲裁裁決,認定雙方事實勞動合同關系成立,應受勞動法規(guī)調整。申訴人在被訴人處做工發(fā)生的事故傷害,被訴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被訴人屬非法用人單位,應按《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guī)定賠償申訴人相關損失。申訴人左下肢高位截肢給生活帶耒極大不便,要求安裝假肢的請求合情合理,但假肢配置應以國內普通型產(chǎn)品8500元單價為依據(jù),按三年使用期限計算至75歲外加總費用的15%維修費用確定申訴人所需的假肢費用。因申訴人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于同年度臺州市企業(yè)職工月平均工資1427.3元的60%,故申訴人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應按856.40元確定。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 限被訴人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天內支付申訴人鑒定費300元、勞動能力鑒定前5個月的生活費4282元、住院伙食補助費856.40元、交通費300元、一次性賠償金137024元、假肢安裝費90100元、假肢維修費13515元、共計246377.40元。 本案仲裁費4300元,由被訴人全額承擔。 被訴人(原告)張豪榮不服仲裁裁決,于2004年11月16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蔣相森委托應東峰律師為其一審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庭審中,應東峰律師就程序問題向法庭提出以下代理意見: 仙居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04年10月28日將仲裁裁決書送達被訴人(原告)張豪榮。如果被訴人不服仲裁裁決,按規(guī)定應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即在2004年11月12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原告逾期至2004年11月16日才起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應裁定駁回原告張豪榮的起訴,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2005年1月12日,仙居縣人民法院作出(2004)仙民一初字第498號民事裁定,認定原告張豪榮的起訴已超過法定的起訴期限,裁定駁回原告張豪榮的起訴。訴訟費用由原告張豪榮承擔。 原告張豪榮不服裁定,向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裁定、指令原審法院對原審的起訴予以審理、由被上訴人蔣相森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 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于2005年3月9日作出(2005)臺民一終字第181號民事裁定,認定:上訴人張豪榮不服仙居縣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向仙居縣人民法院起訴時,確實已超過法定的起訴期限。 上訴人認為其在法定期限內已向仙居縣法院起訴,但不能提出相應證據(jù),本院無法采信。上訴人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審裁定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蔣相森仲裁和一審、二審訴訟均勝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標簽:   非法用工單位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

個人社保網(wǎng) 全國統(tǒng)一客服專線: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