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勞動者
勞務(wù)派遣勞動者成功索要加班費
2016-12-30 08:00:23
無憂保


王先生于2012年3月與某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隨后被派遣至某餐飲有限公司從事廚師工作,月薪3000元,入職后餐飲公司安排每周工作六日僅休息一天,且不支付加班費。且入職以來一直都未繳納社會保險。2014 年4月某餐飲公司與王先生辦理離職手續(xù),讓王先生找某人力資源公司。后王先生找到某人力資源公司要求其另行安排工作,但該人力資源公司遲遲不予安排。王先生于是找到我,經(jīng)過分析,我讓王先生以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理由向某人力資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讓王先生收集相關(guān)的證據(jù)。隨后,王先生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兩公司承擔(dān):1、支付拖欠工資1500元;2、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3000元;支付休息日加班費25655元;3、支付清明節(jié)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414元;4、返還工服押金100元。經(jīng)過開庭審理,某人力資源公司認為王先生沒有辦理任何離職手續(xù),所以不應(yīng)當承擔(dān)經(jīng)濟補償,不存在加班情況,故不應(yīng)當支付加班費,保險已經(jīng)在合同約定包含在工資3000元里。某餐飲公司認為王先生是某人力資源公司員工,不同意支付所有請求。我們提交了相關(guān)證據(jù),證明王先生存在加班情形,且已經(jīng)解除了勞動合同。最終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除工服押金之外的所有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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