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弟弟名義上班 工傷死亡保險公司拒賠
2017-01-15 08:00:01
無憂保


8月22日訊:冒用弟弟名義上班工傷死亡公司拒賠
死者家屬僅獲得3萬元醫(yī)療費和喪葬補助金
來賓男子韋某華用弟弟的名義入職某保安公司,上班期間突發(fā)疾病死亡,后被認定為工傷死亡,家屬可從保安公司一次性領取49萬余元工亡補助金,但被保安公司以違反誠信原則存在嚴重過錯為由拒絕支付。8月17日,來賓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支持了保安公司的訴訟請求,韋某華的家屬只獲得3萬元的醫(yī)療費和喪葬補助金。
男子被認定為工傷死亡
2011年12月,57歲的韋某華應聘到來賓市一家保安公司上班,當時他以胞弟韋某堂的名義跟保安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于2012年3月辭職。2012年12月,他又以韋某堂的名義到保安公司上班,月平均工資為1200元。他入職保安公司時,提交的政審表中均填寫為“韋某堂”的真實情況,并經派出所蓋章確認。他在保安公司工作期間,交接班記錄表、考勤表、工資報銷花名冊等材料中,均以“韋某堂”之名簽字。保安公司亦以“韋某堂”之名為韋某華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2013年4月20日,韋某華在上班時突然發(fā)病,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興賓區(qū)勞動仲裁委認定保安公司與韋某華存在勞動關系,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韋某華的死亡視同工傷,市政府行政復議也維持人社局的認定。為此,勞動仲裁機構裁定保安公司向韋某華的5名家屬支付醫(yī)藥費、喪葬補助費以及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5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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