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常見的證據有哪些?
2017-02-04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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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fā)生后如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6、提交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證明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制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且關系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后無法達成協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證明賠償事項的證據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范圍通常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后續(xù)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營養(yǎng)費、住宿費、法醫(yī)鑒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16項。而上述賠償費用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實,否則難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1、醫(yī)療費。它包括醫(yī)藥費、治療費和住院費等。證明醫(yī)療費的證據主要有: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書; 2、誤工費。它是當事人因治療、傷殘鑒定、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導致收入的減少。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出院通知單、醫(y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法醫(yī)鑒定書、所在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出事前三個月工資表。若誤工人員的工資超過了國家規(guī)定的納稅的起征點,還應當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 ?、護理費。它是由于受害人無法自理必須護理而支付給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費的證據主要有: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證明(包括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證明的勞務報酬標準或者護理人員收入減少的證明;若是家屬護理的,應當按照家屬的誤工費提供證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它僅是針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而言,其主要證據包括住院費收據、出院小結和住院病歷?! ?、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只要具有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三者之一項即可,并提供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關統(tǒng)計數據?! ?、殘疾賠償金。它是受害人因勞動能力的喪失致使需給予收入的減少。其證據包括:法醫(yī)鑒定結論、法醫(yī)鑒定費收據?! ?、殘疾用具費。它是受害人因傷致殘需配置殘疾用具所花去的費用。其證據應當有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對受害人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國產普及型器具的價格標準;配置機構出具的更換周期和維護費用的證明?! ?、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其證據包括扶養(yǎng)人、被扶養(yǎng)人身份證明及家庭情況證明,包括被扶養(yǎng)人有無生活來源?! ?、后續(xù)治療費。通常依據法醫(yī)鑒定結論并參考病例證明?! ?0、營養(yǎng)費。主要是醫(yī)療機構開出的診斷證明,并應在診斷證明中注明加強營養(yǎng)?! ?1、住宿費。其證據表現為住宿費收據,據實結算。 12、交通費。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車、船費。通常就是交通票據?! ?3、法醫(yī)鑒定費。它是受害人在法醫(yī)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或者傷殘鑒定而用去的費用。有醫(yī)院病力、診斷證明書、法醫(yī)鑒定書即可相互印證?! ?4、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關于具體的賠償數額,法律對此未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5、財產損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造成財物所收到的損失,通常為財物受損的評估報告(如:價格部門的鑒定結論)和修車發(fā)票?! ≈R鏈接 交通官司中最常見的證據有以下幾種: 1、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無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及責任無法認定六種。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位置至關重要,它影響到交通事故法律責任的承擔如: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傷殘鑒定書。傷殘鑒定是指符合評定人條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發(f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把傷殘劃分為十個等級,從十級傷殘到一級傷殘依次加重,一級傷殘最為嚴重。傷殘鑒定是民事賠償的重要依據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對方支付殘疾賠償金時,更是必不可少的證據。否則,將由于沒有相應證據的支持而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 ?、當事人支付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的票證和單據。這些費用的單證是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必不可少的證據,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賠償請求的依據,否則當事人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支持而漫天要價,結果只會白白多交一部分訴訟費、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4、除了以上幾種重要的證據外,訴訟中常見的證據還有車損物損證明,誤工證明,受害人死亡的還要有死亡證明以及受害人被扶養(yǎng)人情況證明等一系列訴訟證據,只有把各種證據都搜集起來才能夠最大限度地證明自己的主張,從而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本文轉載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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