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biāo)簽: 試用期
【勞動糾紛】試用期是多長?
2017-02-04 08:00:01
無憂保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本文轉(zhuǎn)自網(wǎng)絡(luò),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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