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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一事不再理、禁止雙重危險原則
2017-02-10 08:00:01
無憂保


一、一事不再理原則(大陸法系) 1、一事不再理原則,指對同一行為,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后,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對行為人再行追訴和審判?! ?、一事不再理原則適用的前提是法院作出生效裁判?! ?、一事不再理原則的主要功能是通過防止法院對同一事實作出前后矛盾的裁判,以維護(hù)司法的威信,保證法秩序的安定性?! 《⒔闺p重危險原則(英美法系) 1、禁止雙重危險原則指一個人不能因同一行為或同一罪名受到兩次或多次審判或處罰?! ?、禁止雙重危險原則的適用不以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為前提,只要司法程序已經(jīng)對被告人產(chǎn)生了危險,則被告人就不應(yīng)受第二次危險?! ?、禁止雙重危險原則的主要功能是防止國家濫用追訴權(quán),避免被告人因同一罪行受到雙重危險。 三、我國刑事訴訟法 1、我國刑事訴訟法未確立 一事不再理原則和禁止雙重危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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