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蘭博基尼買下巨額保險 出了車禍保險公司不全賠? - 社保案例
2017-03-21 08:00:01
無憂保


【導讀】:為豪車蘭博基尼買下巨額保險,孰料發(fā)生車禍后保險公司拒付全額保險金,與保險公司多次協(xié)商未果,蘭博基尼車主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為豪車蘭博基尼買下巨額保險,孰料發(fā)生車禍后保險公司拒付全額保險金,與保險公司多次協(xié)商未果,蘭博基尼車主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28日,江蘇省濱海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按比例承擔70%的賠償條款無效,需支付原告全額保險金358000元。
2012年8月9日,某公司為其所有的蘭博基尼ZHWBE37S小型轎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不計免賠損失險保險金額為6480300元,保險期限為一年。
2013年2月20日,吳某駕駛該蘭博基尼轎車沿濱??h205縣道由南向北行駛時,與同方向楊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致雙方車輛發(fā)生部分損失。經(jīng)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吳某負事故主要責任。事故發(fā)生后,蘭博基尼車主共支付修理費358000元,后根據(jù)保險合同約定,和保險公司就理賠事宜多次協(xié)商,但保險公司僅同意按事故主要責任進行賠償。
28日,濱海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被告保險公司辯稱,投保車輛的駕駛人員吳某在本起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根據(jù)該公司保險條款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保險人依據(jù)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在該起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只應當承擔原告投保車輛駕駛人吳某在事故中所負的主要事故責任70%的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保險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原告在被告處投保不計免賠機動車損失險,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被告就負有在保險合同范圍內(nèi)依約賠償?shù)呢熑危蕦τ谠嬉蟊桓尜r償?shù)脑V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關于被告提出應當按保險條款中的約定進行賠付,法院認為該約定屬于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義務的情形,應當認定為無效條款,故被告的抗辯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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