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號案例學習】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資?
2017-06-07 08:00:01
無憂保


案例一: 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資? 2014年2月,孫某入職某食品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工作1年多后,孫某覺得該工作不適合自己,便按照有關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同意。孫某去辦理離職手續(xù)時,要求公司支付一直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卻被公司拒絕。理由是: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的正常工作帶來了不利影響,造成了損失,所以不能獲得未休假報酬。同時,公司反復強調(diào),只有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才能獲得未休假報酬。如果是勞動者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獲得未休假報酬。孫某申訴至當?shù)?a href="http://www.beihaihotel.net/shebaoanli/1218978/">勞動仲裁部門。案例解析: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zhuǎn)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zhuǎn)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