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永批示“獨生子女獎被買保險”要求全額退保
陜西省人民政府網(wǎng)站關于華商網(wǎng)-華商報報道問題的輿情反饋
華商網(wǎng)訊2012年3月17日,華商網(wǎng)-華商報報道了“獨生子女獎被買保險漢濱8700余戶居民不知情”的新聞。陜西省省長趙正永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核查此事。經(jīng)查,華商網(wǎng)-華商報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安康漢濱區(qū)政府對獨生子女參保政策進行細致解釋,對不愿參加獨生子女意外傷害保險的全額退保。
經(jīng)省長趙正永批示后,相關部門對華商網(wǎng)-華商報反映情況進行了調查,發(fā)現(xiàn)情況基本屬實。《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歲止,憑證每月領取不低于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或者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為其辦理獨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險,由獨生子女父母自愿選擇”。2011年底,漢濱區(qū)人口計生局借鑒外地經(jīng)驗,將獨生子女保健費的一半為各獨生子女戶辦理了《國壽計劃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
漢濱區(qū)人口計生部門在辦理計劃生育家庭保險時未能逐戶征求群眾意見,未由獨生子女戶直接與保險部門簽訂保險合同。針對存在問題,漢濱區(qū)政府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安康日報》、安康電視臺播發(fā)《致全區(qū)廣大獨生子女戶的公開信》,組織干部深入村組,對獨生子女參保政策進行細致解釋,對不愿參加獨生子女意外傷害保險的全額退保。并明確今后獨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險必須由計劃生育戶自行直接與保險公司協(xié)商簽訂。二是對全區(qū)獨生子女保險參保和獎勵扶助工作開展為期一月的自查整改。三是組織召開人口計生系統(tǒng)依法行政工作培訓會。四是由區(qū)人口計生局組織工作組,上門為姜女士等對參加獨生子女意外傷害保險不理解的群眾宣講政策,取得其對獨生子女家庭參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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