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梁小華駕駛摩托車在村口撞上了路邊正在干農(nóng)活的老羅,導致老羅身亡。交警部門認定,梁小華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審理梁小華交通肇事罪一案時,老羅的家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同時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他們承擔事故損失。在法院主持調(diào)解下,雙方達成協(xié)議,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賠償11萬元,梁小華在交強險范圍外賠償6萬元。
保險公司履行了賠償義務后認為,事故發(fā)生時梁小華所持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半年,駕駛證已經(jīng)無效,屬于“駕駛?cè)宋慈〉民{駛資格”的情形。保險公司賠償給老羅家屬的11萬元系履行墊付義務,保險公司墊付后可向肇事司機追償,故訴至法院,主張向梁小華追償11萬元。
2015年1月,吉安市青原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保險公司不服判決,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文內(nèi)人物均為化名)
斷 案
法院審理認為,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第67條第一款第(七)項規(guī)定: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由此得知,駕駛證未及時換證并不一定意味著喪失駕駛資格,只有駕駛?cè)嗽谟行跐M后一年內(nèi)未換證,其駕駛證才會被注銷,駕駛資格才會喪失。
本案事故發(fā)生時梁小華的機動車駕駛證雖然有效期滿,但并未超過一年,其駕駛證未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銷。事故發(fā)生后,梁小華去換領(lǐng)了新證,也說明事故發(fā)生時其駕駛資格尚未喪失。保險公司提出梁小華駕駛證逾期未換證、喪失了有效駕駛資格的意見與上述規(guī)定不符。保險公司向梁小華追償賠付款于法無據(jù),故中級法院駁回了保險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各位駕駛員要及時更換駕駛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駕駛證逾期未超過一年時間,屬于“脫審”狀態(tài),司機還可以辦理換證;超過一年的,駕駛證將被注銷,發(fā)生事故將無法獲得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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