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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員的年收入如何確定?
2017-01-02 08:00:13
無憂保


【導讀】:對于在上年度中途在職轉(zhuǎn)退休的,可按其上年第一個月的養(yǎng)老金標準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收入證明(《申請表》由原單位證明并加蓋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別按在職、退休累計計算。
綜合減負所涉及的職工年收入,原則上按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收入計算。特殊情況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一年度不是按月有收入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標準折算成年收入。
2.在本年度中途參保(包括新參?;蚧謴蛥⒈#?,沒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按照當年月平均收入標準,折算成年收入。
3.在本年度中途新納入城保的退休人員,沒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參照當年月平均養(yǎng)老金標準,折算成年收入。
4.當年年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可根據(jù)本人意愿,選擇按當年月平均收入標準,折算成年收入。
5.對于在上年度中途在職轉(zhuǎn)退休的,可按其上年第一個月的養(yǎng)老金標準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收入證明(《申請表》由原單位證明并加蓋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別按在職、退休累計計算。
上述年收入確定后,原則上在一個醫(yī)保年度內(nèi)不再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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