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公積金提取指南
2017-02-23 08:00:01
無憂保


項目性質(zhì)公共服務
申請受理單位廣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提取依據(jù)《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川建發(fā)〔2007〕99號)。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不收費
辦理條件
1、繳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因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2、無廣安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資料
1、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災難事故發(fā)生后一年內(nèi)有效)。
2、家庭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申請人非事故受害本人的需提供與事故受害人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收款賬戶信息本人且本地的活期銀行賬戶或銀行卡復印件。
提取限額
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上一年度余額中,不超過處理災難事故所需費用。
聯(lián)系方式
市本級及廣安區(qū)2337192武勝管理部6251380岳池管理部5239890華鎣管理部4835181鄰水管理部3230453前鋒管理部2883036投訴電話2348908
溫馨提示
1、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婚姻證明等資料相關信息應一致。
2、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另提供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人簽署授權的委托書原件(由所在單位核實后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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