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服務指南-公積金辦理
2017-04-12 08:00:01
無憂保


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服務指南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所在單位已經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繼續(xù)正常繳存;
3、具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收入必須是所有貸款月還款金額的兩倍以上);
4、申請人(配偶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應當在本市商業(yè)銀行已辦理了用于購買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自住住房的商業(yè)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商貸),且該貸款尚未結清;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發(fā)生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系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
6、申請人提前償還全部原商貸的申請,已經取得原貸款銀行同意;
7、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應當是申請商轉公貸款住房的權利人;
8、申請商轉公貸款的住房已辦出《房地產權證》,且該住房應僅為原商貸設定了抵押權(無其他抵押權人且無查封等權利限制情形);
9、申請人及其配偶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的個人信用報告,最高逾期不超過3期;
10、申請人同意提供不可撤銷的履約擔保手續(xù)
11、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積金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商轉公貸款申請材料:
1、申請人填寫《惠州市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申請表》;
2、征信授權書;
3、收入證明、最近半年工資收入流水;
4、借款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驗原件交復印件);
5、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驗原件交復印件)、無婚姻登記證明等;
6、、原商貸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驗原件交復印件),原購房合同(復印件),房地產權證(加蓋銀行業(yè)務章的復印件);
7、原商貸銀行蓋章確認的貸款余額證明、貸款明細證明;
8、原商貸銀行同意提前結清貸款余額的證明;
8、申請人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戶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以及購房所在地查房證明;
上述材料凡是未注明提供復印件的,需要提供原件;要求驗原件的,需要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三、辦理流程
(一 )個人自行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整理好申請資料提交商轉公貸款受理網點;
2、承辦銀行預約申請人面談,并查驗核對資料,對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查驗。
3、承辦銀行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電腦,并將相關紙質資料進行掃描;
4、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給予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決定。批準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公積金中心發(fā)出《惠州市商轉公貸款額度確認書》;不予辦理的,告知原因并由承辦銀行將已提交的資料退回申請人;
5、申請人在《惠州市商轉公貸款額度確認書》規(guī)定時間內到原商貸銀行提前結清原商業(yè)貸款,贖回房產證,到房產局解除抵押登記。
6、承辦銀行復核貸款申請資料,并由申請人預簽《住房公積金商轉公借款合同》、并辦理擔保手續(xù);
7、申請人自行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房產局收件回執(zhí)、繳費單送回給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憑此到房產局領取他項權證。
8、公積金中心將房產證、他項權證送交承辦銀行收妥確認;
9、放款。
(二 )委托貸款服務機構辦理流程
1、貸款服務機構幫助申請人收集整理申請資料,并核對資料原件與復印件是否相符,并做好面談筆錄;
2、貸款服務機構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電腦,并將相關紙質資料進行掃描;
3、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給予辦理商轉公貸款的決定。批準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公積金中心發(fā)出《惠州市商轉公貸款額度確認書》;不予辦理的,告知原因并由貸款服務機構將已提交的資料退回申請人;
4、申請人在《惠州市商轉公貸款額度確認書》規(guī)定時間內提前結清原商業(yè)貸款;
5、承辦銀行復核貸款申請資料,并由申請人預簽《住房公積金商轉公借款合同》、并辦理擔保手續(xù);
6、貸款服務機構代為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xù);
7、貸款服務機構將房產證、他項權證送交承辦銀行收妥確認;
8、放款。
四、受理地點
1、申請人購房地在惠城區(qū)、仲愷區(qū)的,受理地點為:
(1)惠城區(qū)三新北路31號公積金中心207室 聯(lián)系電話:2731103;
(2)、仲愷高新區(qū)和暢四路3號康城四季花園6棟首層 聯(lián)系電話:3165678;
2、申請人購房地在惠陽區(qū)的,受理地點為:惠陽區(qū)惠南大道惠陽區(qū)行政服務中心a棟6樓 聯(lián)系電話:3273899;
3、申請人購房地在大亞灣區(qū)的,受理地點為:大亞灣區(qū)新澳大道5號 聯(lián)系電話:5560798;
4、申請人購房地在博羅縣的,受理地點為:博羅縣羅陽鎮(zhèn)東北路廣場1號(11月10日后搬遷至羅陽鎮(zhèn)商業(yè)西街155號縣社會服務中心2號樓2樓住房公積金服務廳) 聯(lián)系電話:6733696;
5、申請人購房地在惠東縣的,受理地點為:惠東縣華僑城僑城南路(縣文化中心對面) 聯(lián)系電話:8582782;
6、申請人購房地在龍門縣的,受理地點為:龍門縣城百擔路四巷18號 聯(lián)系電話:78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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