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指南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一、轉貸對象及條件
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已辦理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且所購房屋目前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并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可轉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 住房公積金匯繳正常,本人及所在單位已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2000元以上;
(三) 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 具有合法的購買自住住房行為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 申請人的商業(yè)貸款未還清;
(六) 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與商業(yè)貸款申請人為同一人;
(七) 申請人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只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次數分別計算;
(八) 無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九) 同一套住房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 沒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十一) 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十二) 符合“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原件 | 復印件 | 備注 |
1 | 身份證 | 1 | 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 | |
戶口簿 | 1 | 戶口簿需復印首頁及本人頁,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戶籍的,還應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 ||
結婚證 | 1 | 1 | ||
婚姻狀況聲明書 | 1 | 單身的提供 | ||
離婚材料 | 1 | 1 | 包括: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判決書 | |
2 | 購房合同或二手房買賣契約 | 1 | 1 | 購房合同或買賣契約須經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備案;房產評估報告應由在中心備案的評估公司出具(中心網站可查詢) |
契稅發(fā)票和購房發(fā)票 | 1 | 1 | ||
房產證 | 1 | |||
房產評估報告 | 2 | |||
3 | 商貸近期還款明細及余額表 | 1 | 需銀行蓋章 | |
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合同 | 1 | 1 | ||
4 |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或材料 |
·友情提醒:
1、所有貸款申請材料均需驗原件,部分購房材料需待中心審批后方可退回申請人。
2、由擔保公司擔保的,以上材料均需增加一份并由擔保公司出具擔保書。
3、復印件請用a4紙復印。
三、業(yè)務流程
1、申請受理-——中心服務窗口
借款人持相關資料到中心服務窗口提出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2、貸款審批——市公積金中心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
3、結清商業(yè)貸款
借款人到銀行還清商業(yè)貸款,撤銷商業(yè)貸款抵押登記。
4、抵押登記——房屋產權管理部門
產權人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xù)。
5、貸款發(fā)放——貸款銀行
借款人持抵押手續(xù)到貸款銀行辦理放款手續(xù)。
四、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根據下列條件確定:
(一) 最高貸款額度按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標準執(zhí)行:目前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二) 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轉貸時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剩余本金。
(三) 購房時已按規(guī)定提取的公積金須從貸款金額中扣除。
(四) 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80%,按照現(xiàn)行交易價格、計稅價格及抵押物價值孰低的原則確定貸款額度。
(五) 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且不超過單方最高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分別計算。以個別繳存方式補繳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不作為貸款額度的計算依據。對部隊轉業(yè)干部、市縣引進的優(yōu)秀人才、縣里財政補貼未到位的教師、新就業(yè)人員(指各類大專本科學校畢業(yè)自畢業(yè)的次月起計算時間不滿五年的)等,經批準可以以個別繳存方式適當補繳。
(六) 根據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的公積金平均月繳交額分別計算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本人平均月繳存額(前6個月)×2.5×剩余工作月數
公式中:本人平均月繳存額等于前6個月月匯繳額之和除以6,所計算的貸款額度千元取整,且不超過單方最高貸款額度。
五、貸款期限及利率
(一) 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剩余使用年限。
(二) 貸款期限與借款申請人年齡之和統(tǒng)一為: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機關事業(yè)單位縣處級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yè)技術人員不超過60周歲(55周歲自愿退休的除外)。
(三)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標準利率執(zhí)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不調整貸款利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檔次執(zhí)行新利率標準。
六、貸款擔保
(一)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應以所購住房抵押,房齡20年及20年以上的房產不得作為抵押物,可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二)采取擔保公司擔保方式的,由擔保公司向“中心”出具擔保協(xié)議(書)
七、貸款償還
(一) 借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還款;
(二) 借款人可以選擇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為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為每月等額償還本金,同時償還當月的貸款利息,貸款利息逐月遞減。
(三) 受托銀行于每月15日、25日從借款人的還款賬戶中按月扣劃還貸本息。
(四) 借款人可以部分提前還貸或一次性提前還清。
八、注意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的,按人民銀行相關規(guī)定加收逾期罰息,并將借款人的逾期情況記入信用信息系統(tǒng)中。
(二)借款人在還款期間出現(xiàn)嚴重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時,“中心”可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按有關規(guī)定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
(三)申請人需親自到場辦理貸款申請,填寫并簽署《個人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申請表》、《個人住房公積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等。
(四)貸款期間,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轉賬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再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五)職工申請貸款時應充分考慮自身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貸款額度、期限和還款方式,確定后不得更改。
(六)申請人應在貸款審批后三個月內辦理完貸款手續(x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貸款,系統(tǒng)將自動清除。
(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中心服務窗口咨詢電話:
市區(qū)營業(yè)部85411597、85525798;東部城區(qū)管理部82307325;東海管理部87221881;贛榆管理部86237052;灌云管理部88820333;灌南管理部83288891。
人工咨詢電話:12329。
自助查詢電話:85501111。
短信查詢:編輯“gjj+身份證號碼”發(fā)送到“106385501111”或“051885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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