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住房公積金職工調(diào)離本市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本溪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審批條件:繳存職工調(diào)離本市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申報材料: 1.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2.戶口遷出證明原件、復印件; 3.接收單位證明或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 4.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位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6.住房公積金龍卡 辦理地點:本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3樓提取窗口 辦理程序: 1.提取申請人或單位代辦人持《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相關要件,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核實后,在申請書上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3.提取申請人或單位代辦人持相關要件到住房公積金提取窗口進行審批。 辦結時限:3-5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024-43620912 投訴電話:024-43620901 |
本溪市:住房公積金職工調(diào)離本市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2017-07-28 08:00:01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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