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性事項名稱 |
天津市社會保障卡受理及發(fā)放 |
事項編號 |
2060 |
事項類型 |
職責性管理事項 |
責任部門 |
信息中心 |
辦理依據(jù) |
《關于印發(fā)《天津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試行辦法》和《天津市社會保障卡個人申領、制作、發(fā)放業(yè)務規(guī)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fā)〔2009〕41號) |
申請該事項應具備的條件 |
外地在津參保人員且在受理系統(tǒng)公安信息查無此人者,開發(fā)區(qū)、單位在社保集體辦理丟失需補卡人員,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員,外籍在津參保人員。除以上人員外一律回到居住、戶籍或單位所在地街道進行受理。 |
應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目錄 |
本人進行受理需攜帶身份證,補卡人員需同時攜帶銀行掛失單,領卡人員需攜帶領取單。代理人員還需攜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關系證明(僅限親屬和同事)進行辦理。辦理卡需同時攜帶辦卡人電子照片,領卡需攜帶辦卡人領取單。 |
辦理程序 |
1、出示身份證(代理人同時要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及關系證明)補卡同時出具銀行掛失單,領卡人員同時出具領卡單。 2、進行頭像采集(代理人提供電子照片,使用U盤或光盤進行拷貝)領卡人員無此步驟。 3、進行最后信息受理及受理單確認,簽字、交費。領卡人員確認卡片信息 |
是否需要現(xiàn)場踏勘 |
需踏勘 |
是否需要審圖 |
需審圖 |
承諾辦結時限 |
45天 |
有無收費及收費依據(jù)和標準 |
無 |
能否網(wǎng)上申報辦理及申報網(wǎng)址 |
否 |
能否立等可取 |
否 |
受理窗口及聯(lián)系電話 |
發(fā)展促進中心辦事大廳1樓服務區(qū) 12333(白天) |
天津市社會保障卡受理及發(fā)放辦事指南
2017-07-29 08:00:02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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