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專家
杜亞楠
10 年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經(jīng)歷。擔任員工關系、社保公積金運營及管理工作。曾為多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咨詢管理服務。熟知北京社保公積金政策,具備實操經(jīng)驗。擅長從員工社保福利方面為客戶提出運營管理解決方案及風險管控計劃。





保你社保不斷繳
0571-22931819
2017-12-07 0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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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海嘉定區(qū)的工傷超過一年還能評嗎
答:《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工傷認定的最長時限為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如果超過了該時限,勞動行政部門不再做工傷認定,使得本來可由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該受傷職工工傷待遇的途徑和程序喪失,但這并不意味著該受傷職工工傷待遇權益的絕對喪失。在無法獲得行政途徑救濟下,應給予勞動者尋求民事侵權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工傷權益。超過工傷鑒定時限,未能獲得工傷鑒定,其喪失了行政救濟的可能,但其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侵權訴訟,通過司法救濟的途徑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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