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專家
杜亞楠
10 年以上人力資源服務行業(yè)經(jīng)歷。擔任員工關(guān)系、社保公積金運營及管理工作。曾為多家知名企業(yè)提供咨詢管理服務。熟知北京社保公積金政策,具備實操經(jīng)驗。擅長從員工社保福利方面為客戶提出運營管理解決方案及風險管控計劃。





保你社保不斷繳
0571-22931819
2017-10-29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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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辦理社保中,合同工和勞務工有什么區(qū)別?
答:辦理社保中"職工性質(zhì)"為勞務工和合同工的差別是合同工是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單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問題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工是不須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問題適用民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關(guān)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你單位來承擔
勞務工: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xié)議,與用人單位不產(chǎn)生直接的勞動關(guān)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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