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7月1日起,保監(jiān)會在3月份發(fā)布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yè)務準備金基礎數(shù)據(jù)、評估與核算內部控制規(guī)范》正式開始實施,該規(guī)范明確了車險報案后3日、非車險報案后15個工作日的強制立案時限等。車險理賠將進一步走向規(guī)范。
招數(shù)1 在單證上“故意刁難”
案例回放:小志因撞傷行人被告上法庭,最終經法院調解賠償對方60多萬元,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賠付后,小志因故無法獲得第三方傷殘鑒定書、醫(yī)療費、交通費等單證原件,在向太平洋財險廣東分公司索賠商業(yè)三責險時遇到麻煩:該保險公司雖然全程參與法院調解,但仍要求小志提交單證原件或經法院蓋章的復印件,否則拒絕受理。詳見本報3月26日D15版《太平洋保險拒賠三者險惹爭議》。
無獨有偶,文先生也因單證問題在理賠時受到“刁難”。今年1月1日,文先生不慎將右車門刮花,在維修廠維修并委托理賠,修車費共800元,而維修廠當天即向平安車險提交索賠資料。至2月份,文先生才獲知該案已當天結案,但賠款卻一直未支付,原因是未提交身份證原件。多次交涉后,文先生于3月12日收到該保險公司賠付的通知。詳見本報3月19日D15版《車主委托索賠后無人問津 平安車險結案不賠被投訴》。
點評:小志的案例是經法院訴訟進行理賠的,商業(yè)三責險所涉及的理賠事實及賠償金額的所有證據(jù)原件已經法庭庭審質證,并被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在難以獲得這些原件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仍要求提供單證原件或經法院蓋章的復印件,顯然是有故意“刁難”之嫌。而文先生在結案后一個多月內都無人問津,800元賠款因未提交身份證原件,在確認其身份后,仍拖延兩個多月才支付,相對“萬元以內一天內賠付”的承諾,實在讓人心寒。
相關提醒:保險合同條款規(guī)定,被保險人應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車險事故處理結案之日10天內,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單證。由于車險事故分為單方肇事無人傷、單方肇事含人傷、雙方肇事車損涉及人傷等不同類型,所需要遞交的單證也相應不同,車主們可撥打保險公司的服務熱線咨詢,并根據(jù)要求一次性交齊各種單證,切勿存在僥幸心理,否則只會拖延理賠時間。
招數(shù)2 以部門不同為由“互踢皮球”
案例回放:歐先生在異地出險,因急需用車,征得人保熱線人員的確認后,便在異地4S店進行了部分定損和維修。事后歐先生回到本地后繼續(xù)定損和維修,但人保系統(tǒng)上沒有該事故勘探及定損記錄,歐先生撥打廣州人保服務熱線,卻遭到相互推諉,稱該案在湖南定損應找湖南人保,而歐先生找到湖南人保后,該公司則以定損員外出或下班為由一再拖延。詳見本報3月19日D16版《人保被指“互踢皮球”》
惠州花季少女小慧遭遇交通事故住院近一年,產生醫(yī)療費20多萬元,小慧家屬向為肇事車輛承保的太平洋財險公司提出先行支付的要求卻遭到拒絕,最后只得訴諸于法庭,但待法庭判決下來,已是幾個月之后。事后,太保深圳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小慧父母未曾向其公司提出過先行支付的要求,而是向當?shù)靥窖蟊kU公司提出,而兩公司之間溝通不暢,才出現(xiàn)拒絕的情況。詳見本報5月14日D15版《花季少女被撞重傷 太保拒絕先行賠付》。
點評:上述兩個案例均涉及保險公司的兩個分公司,消費者或受害人往往認為他們同屬一家公司視為一體,事實上兩家分公司相互獨立,而溝通不暢、相互推諉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因此導致拖延理賠時間的現(xiàn)象。
相關提醒:“一樣米養(yǎng)百樣人”,保險公司內部難免也有害群之馬。車主或受害人在出險后切勿慌張更別病急亂投醫(yī),遇到不確定的事應咨詢保險公司服務熱線,當遭遇保險公司相互推諉或吃拿卡要的定損或其他相關人員,可以向該保險公司服務熱線投訴通道和保監(jiān)會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12378投訴。
無憂保提示:在理賠中,車主或受害者難免會遇到保險公司以種種借口減少賠款的情況,此時,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較生疏的車主和受害者不應忍聲吞氣,而應咨詢相關法律人士,了解其做法是否合理,如果對理賠爭議較大,與保險公司協(xié)調無法解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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