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車行留下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從此就頻頻收到推銷保險的電話。較真的市民王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目前,工商部門已對涉嫌的車行立案。
事例1
車險推銷電話找上門
“王先生,我們是北京的一家保險公司,在青島當?shù)卦O有分公司。您的車險將于6月底到期了,正好我們公司有一次專門針對您這款車的優(yōu)惠活動,您是否有意愿在我們公司保險呢? ”連日來,家住李滄區(qū)的王先生屢屢接到類似電話。
這幾個保險商是怎么知道自己電話的呢?在王先生的追問下,有幾個保險商對此不作直接回答,但有兩個保險商透露是從車行得到王先生的個人信息。
事例2
車牌剛到手就有電話來
昨天,青島網(wǎng)友“悠悠我在”在微博上透露,自己的車牌號到銷售顧問手里才一分鐘,一個操南方口音的手機號碼為18846086492的男士來電話說自己是車管所的,“他在電話中說,我的小排量享受國稅補貼,讓我撥打010-56189217按電話指導辦理。我不知如何投訴,只能借助萬能的微博讓大家少受騙。 ”另一位網(wǎng)友介紹說,自己上午從網(wǎng)上拍到了車牌號,下午就有人打電話來,說可以辦理退稅,“現(xiàn)在消息泄漏的太快了。 ”這位網(wǎng)友說,給他打電話的號碼是濟南的。
維權
向工商部門投訴車行
王先生是去年在李滄區(qū)黑龍江中路一知名合資品牌代理商那里買的車。購車時提供了詳細的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除此之外,王先生沒有將上述信息透露給任何人,“這突然冒出來的電話邀請,肯定是得到我去年買車時留下的電話無疑了。”不堪騷擾之下,王先生投訴到了工商部門,希望能討個說法。
目前工商李滄分局虎山路工商所已經(jīng)介入調查。工商執(zhí)法人員介紹說,如果車行構成泄密的話,根據(jù)《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對消費者的姓名、年齡、職業(yè)、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家庭情況、居住地址、身份特征、健康狀況、收入及財產(chǎn)狀況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jīng)消費者或者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 ”對于未經(jīng)消費者同意,擅自將消費者的信息向他人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的,工商部門將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無憂保提示:保險公司的營銷人員在推銷保險時一定要把握好一個度,不能為了獲取客戶信息而不擇數(shù)段,損失了保險公司在客戶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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