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保障定期壽險
保險責任 在合同責任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身故保險金: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間內,本公司在收到被保險人身故的書面通知后,經查核屬實確在本合同責任范圍內,本公司在被保險人“身故確定日”開始每月支付等值于保險金額的“身故保險金”。 本公司所負的“身故保險金”給付責任在本合同保險單或批注上所載的合同期滿日即告終止。倘若被保險人在交費期滿日前身故,除給付上述“身故保險金”外,本公司另按剩余足月數(shù)比例退還最后一期已交保險費。
受益人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本公司申請一次領取“身故保險金現(xiàn)值”。
倘若本合同有任何欠交的保險費、保單貸款和累積利息,本公司將由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此等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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