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相關壽險分紅原理,分紅險產品的紅利一般表現為現金紅利和增值紅利兩大類型,但多數投保人概念中的紅利僅單指現金紅利。投保人在購買時務必仔細閱讀條款。
某理財產品是一款通過銀保渠道在售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其形態(tài)為年繳保費,需繳5年,滿期需15年。王女士對于少領生存現金的擔憂是多余的。因為此款產品和所有購買者約定自第二個保單周年日起每兩年可領取等值于合同年保費12%的生存現金,累計可以領取7次。所以,第十五個保單年度本就不涉及生存金的領取。
至于紅利低,達不到原先承諾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每年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給出保單分紅,分紅是不確定的。我們在投保單上都有相應的風險提示,客戶簽單時需要閱讀抄錄并簽字確認?!睋忉?,分紅險的分紅來源于保險公司實際經營成果優(yōu)于定價假設的盈余,不能簡單地與銀行存款利息直接比較。不過該人士也向筆者表示,今后會要求營銷人員將具體條款表述的更清晰明了,減少誤會產生。
無憂保提示:每年保險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給出保單分紅,分紅是不確定的。另外,增值紅利并非每年可以領取的,它是在整個保險期限內每年以增加保額的方式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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