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lián)合出臺新規(guī),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對此,有網(wǎng)友認為,公積金放寬提取條件,實質上是政府提供更加優(yōu)質公共服務的必要舉措。還有網(wǎng)友建議,其他配套改革措施也應積極跟進,逐步放寬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
能為“低收入者所用”
有網(wǎng)友認為,在當前房價高企,普通群眾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本身沒有購買住房能力的背景下,放低公積金提取標準,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等政策的相繼出臺,能夠真正發(fā)揮公積金政策社會保障的實質作用。
網(wǎng)友“龍敏飛”認為,如今,三部門再次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這是顯而易見的進步。意味著,哪怕買不起房子,公積金也能為“低收入者所用”,這樣的糾偏,才是公積金制度的應有之義。
盤活存量提高效率
網(wǎng)友“徐立凡”認為,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支付房租,核心是放寬提取條件,這有利于盤活存量資金,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而提高其使用率,就是提高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福利保障。根據(jù)2014年的數(shù)據(jù),住房公積金余額高達3萬多億元,而且繳存覆蓋面還在不斷擴大,不放寬提取條件,沉淀資金就會越攢越多,造成巨大浪費??梢灶A期,不僅是支付房租,在其他使用范圍內(nèi),放寬提取條件也是改革的選項。
網(wǎng)友“張宏偉”認為,各個地方可適度放開省內(nèi)異地互貸業(yè)務、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公積金購置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支持住房公積金合理用途的提取,逐步放寬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比如支付房租、物業(yè)管理費、裝修費用等方面的用途,這樣不僅可以盤活目前住房公積金存量的用途,還可以增強這種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功效。此次新政有利于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同時,使職工提取公積金更加便利,期待公積金改革力度能夠再大一些。
配套措施還須跟進
有網(wǎng)友認為,在放寬提取條件后,還應逐步推出更系統(tǒng)的改革措施。
網(wǎng)友“徐立凡”認為,放寬提取條件只是預示了公積金管理改革的第一步。沒有其他配套改革措施的跟進,其正面效應很難放大。
網(wǎng)友“鄭渝川”認為,對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放寬,仍然十分有限,應讓公積金發(fā)揮抵補職工家庭重大疾病、孩子上學及留學等高額開銷的雪中送炭作用。公積金造成的隱性收入差距,具有顯著的不公平性,主管部門要正視問題,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史麗)
標簽: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