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工人在線”第九場在線交流活動上,多位網(wǎng)友詢問“工傷新規(guī)”,“下班買菜時不小心滑倒骨折,算工傷嗎?”廣東省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陳宗文說,所謂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fā)生的,若因買菜不小心摔倒,不算工傷事故。
一批法規(guī)規(guī)章自9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根據(jù)該規(guī)定,符合4種“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將受到法院支持。下班路上買菜受傷算工傷,這讓公眾感受到了制度暖意。然而,廣東總工會相關負責人日前卻表示,下班買菜不小心摔傷不算工傷。
各方討論“工傷新規(guī)”時以“下班買菜”為例,這讓新規(guī)更貼近了生活。但在筆者看來,對于“工傷新規(guī)”的解釋,應該以規(guī)定的文字為準;如果沒有規(guī)定文字,應該及時完善。任何口頭上的解釋都不能作為法律依據(jù),否則,就亂套了。遺憾的是,某些說法在“工傷新規(guī)”上根本找不到。
“工傷新規(guī)”第六條中多處提到“合理”一詞,包括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盡管最高法院有關人員對“合理”一詞進行了口頭解釋,但坦率地說,仍有很多疑問,這將會造成一些認定部門和法院難以操作。只有對“合理”進行詳細解釋,打消各種疑問,并形成制度文本,才能讓“工傷新規(guī)”更具有可操作性。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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