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4號
邢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核定2015年度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管理部: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現就核定2015年度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確定
(一)繳存基數計算。2015年度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即職工2014年1至12月份工資總額除以12。
(二)工資總額組成。工資總額由六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即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三)繳存基數上下限。繳存基數上限原則上不超過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計算為10300元;繳存基數下限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四)繳存基數整取到10元(10元以下四舍五入)。
二、核定方式
單位填報2015年度《邢臺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表》和《邢臺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明細表》(見附件),管理部審核后,錄入中心系統(tǒng)。核定后的繳存基數自2015年7月起執(zhí)行,本繳存年度內(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不得變更。
三、核定范圍
2015年1月已經核定繳存基數單位和2015年1月1日以后新開戶單位,本次不再核定,其它正常繳存單位,不論2014年度職工工資是否變動,都要辦理2015年度繳存基數核定手續(xù)。每個單位必須每年為職工核定一次繳存基數。
四、具體要求
(一)各管理部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時間,合理安排繳存基數核定工作,6月底前完成2015年度企業(yè)職工繳存基數核定工作。
(二)要嚴格按照市中心要求,加強繳存管理,規(guī)范單位繳存行為,認真審核職工繳存基數,嚴格“控高保低”。為保證繳存基數真實性,保障職工合法權益,要根據情況抽查單位職工工資表。
(三)要根據單位填報的繳存基數核定表,對中心系統(tǒng)里的單位基本信息進行更新,將核定后的繳存基數及時錄入中心系統(tǒng)。
(四)繳存基數核定資料單獨整理歸檔。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