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
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的有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提取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職工在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三)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擔保;
(四)無法律設定不得支取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額度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夫妻雙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房租的費用。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雙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近12個月實際支付房租的費用。按照我市租金水平,具體執(zhí)行標準如下:市區(qū)不得超過9600元/年(月租金不超過800元);縣區(qū)不得超過7200元/年(月租金不超過600元)。
(三)租住單位集體宿舍的,職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房租的費用。
三、提取時限
在連續(xù)租賃期內,每年申請?zhí)崛∫淮?,每次提取時間須間隔12個月以上。
四、提取要件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時,需持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商丘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到中心填寫《商丘市職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承諾書》,根據(jù)不同提取情形,另需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1、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
2、租金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
1、房地產管理部門開具的10個工作日內的提取人夫妻雙方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
2、租賃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3、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
4、近12個月房租支付收據(jù);
5、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
(三)租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經辦人員集中辦理提取手續(xù),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復印件,另需提供:
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
2、單位收取租金的票據(jù)或相關憑證。
五、辦理時限
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法律責任
(一)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并追回騙提套取資金;
(二)取消職工3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資格;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將相關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
(四)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