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電 小編從吉林省民政廳了解到,從今年7月1日起,吉林省正式建立和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保障對象一次性領取3個月的補貼金額。
吉林省聯動機制的具體要求是:當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連續(xù)3個月超過4.5%時,及時向城鄉(xiāng)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優(yōu)撫對象發(fā)放物價補貼;連續(xù)6個月超過4.5%時,及時調整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確保困難群眾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改善。
吉林省長春市的低保戶劉香芝說,按照長春市的標準,她家每月可得到30元左右的物價補貼。"一家四口人可以吃上一頓肉了。"
據了解,吉林省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當月,向保障對象一次性補發(fā)前3個月的補貼金額,以后逐月審核,每3個月發(fā)放一次。每人每月補貼不足10元的,按10元發(fā)放,超過10元的據實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