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深化和推進我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8月21日市審改辦組織召開工作布置會后,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的本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納入本處室(單位)的重點工作任務,以確保順利完成審改各項工作。
二是按時完成任務。由于我局行政審批事項數(shù)量多,涉及面廣,為盡快落實我市審改工作各項任務,我局緊鑼密鼓地開展了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8月22日完成《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削減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方案》初稿,8月23日召集各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對初稿進行了逐項的審議和討論,根據(jù)各相關處室(單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實施方案做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后,8月26日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實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報送至市審改辦和市法制辦。
三是公布階段成果。經市法制辦、審改辦審查,市政府基本同意了我局上報的削減方案,目前市政府已經向社會公布我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結果及保留、取消、合并、下放、轉移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其中涉及我局的事項為保留行政許可事項8項,轉移行政許可事項1項;保留非行政許可事項14項(其中9項為直接保留,另5項為原20項合并而成),下放非行政許可事項1項,轉移非行政許可事項4項,上級委托的非行政許可事項2項,取消非行政許可事項5項;轉為行政服務事項41項(其中35項直接轉為行政服務事項,另6項由原20項非許可事項合并后轉為行政服務事項)。根據(jù)公布的結果下一步,我局將對確定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流程進行再造,辦事指南進行重新編制。
標簽: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