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對挪用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是如何規(guī)定的?-公積金常見問題
2017-03-30 08:00:01
無憂保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積金;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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