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社保知識早報:
成都試用期需要交社保嗎?根據成都相關政策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包含試用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您可要求用人單位為您進行補繳,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若單位存在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勞動者可到當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進行投訴、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關問題解答】
一、試用期需要交五險一金嗎?如果單位不予繳納怎么辦?
【回復】:需要,根據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包含試用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還需要繳納住房公積金。如單位不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員工可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
二、單位新聘用了兩名員工,約定試用期3個月。不知試用期能否不繳納社會保險?如口頭約定試用期有法律效應嗎?
【回復】: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應在勞動合同條款之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于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外地創(chuàng)業(yè)者無法自己繳納個人社保?離職跳槽者生怕社保斷繳無法買房?自由職業(yè)者又怕因為沒社保孩子上學受影響?這些問題無憂保統(tǒng)統(tǒng)給你解決,只需手機3分鐘操作,保你社保不斷繳,讓你生活有依靠!
詳情請咨詢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