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豐盛定期兩全增值保險
保險責任在合同責任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每年的保險金額遞增首年度保額的百分之五。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合同滿期時,投保人將得到含有累計各年度增值保額的保險金額。
2、若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將得到含此前所有增值保額的當年保險金額。 (如被保兒童身故時年齡為零至四周歲,其身故保險金將按一定比例給付)。
備 注投保須知:
投保年齡:60天至60周歲
保險期間:15年、20年、25年或至50周歲、55周歲、60周歲或65周歲
交費方式:
交費期限:年繳至保障期滿
產(chǎn)品特色
案例設計小王今年30歲,是一名公司內勤,他購買了保額為10萬元,保障期為20年的豐盛,并選擇年繳至保障期滿。
身故保障:首年度的身故保險金為10萬元,以后每年遞增5000元
生存利益:年滿50周歲,可獲得20萬元滿期金
每月省下大約731元,小王就擁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隨保險合同附贈的美國國際支援服務。
標簽: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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