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1特殊標準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wèi)生廳(局)、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衛(wèi)生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干部)部門:
自《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1] 實施以來,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逐步規(guī)范化、科學化,為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滿足部分國家機關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的需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以下簡稱《特殊標準》)。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特殊標準》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短厥鈽藴省肺醋饕?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發(fā)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2] 、司法部下發(fā)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即行廢止。本通知下發(fā)后,所有職位錄用公務員體檢均使用本通知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表》。
現將《特殊標準》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實際,在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中參照執(zhí)行。
附件:1.《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
2.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略)。
(此件主動公開)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人民警察職位
第一條 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yè)技術職位除外)。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條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三條 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不合格。
第四條紋身,不合格。
第五條 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六條 單側耳語聽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條 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八條 乙肝病原攜帶者,特警職位,不合格。
第九條 中國民航空中警察職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y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guī)則》IVb級體檢合格證(67.415﹙c﹚項除外)的醫(yī)學標準,合格。
第十條 海關海上緝私船舶駕駛職位、海上緝私輪機管理職位、海上緝私查私職位、出入境邊防檢查船舶駕駛職位,還需執(zhí)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其他職位
第十一條 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y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儀器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門職位、機電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及登輪檢疫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十二條 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三條 雙側耳語聽力均低于5米,機電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職位,不合格。
第十四條 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yī)學檢驗職位、衛(wèi)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五條 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yī)學檢驗職位、衛(wèi)生檢疫職位、食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jiān)管職位及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中國民航飛行技術監(jiān)管職位,執(zhí)行《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y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guī)則》的I級(67.115(5)項除外)或Ⅱ級體檢合格證的醫(yī)學標準。
第十七條 水上作業(yè)人員職位,執(zhí)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2內容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fā)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fā)性肺結核、繼發(fā)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后穩(wěn)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耗I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后2年無復發(fā),經??漆t(y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癥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fā)癥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后1年無癥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fā)性肌炎、硬皮病、結節(jié)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近視眼患者可以通過激光手術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通過視力體檢。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3操作說明
1.體檢醫(yī)院與醫(yī)務人員在體檢前應明確需要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職位及項目。
2.體檢應在獨立場所進行,要保持安靜,減少外界干擾。人民警察體檢要做到封閉式體檢。
3.考生體檢前,必須詳細填寫報考職位。
4.《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佩帶隱形眼鏡的考生在眼科檢查前應先摘掉隱形眼鏡,再進行視力檢查。義眼者應向眼科醫(yī)生講明。
6.色覺檢查:必須由??谱o士或醫(yī)師檢查。用俞自萍等人編印的《色盲檢查圖》,或空軍后勤部衛(wèi)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檢查時考生雙眼以距離圖面60-80cm為標準,不得使用有色眼鏡,考生須在3-5秒內讀出顏色名稱。
7.單色識別能力檢查方法:(1)檢查者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選出一種讓考生識別,在3-5秒內讀出顏色名稱。(2)檢查者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考生在3-5秒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找出該種顏色。以上兩種方法也可交替進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職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覺檢查: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者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均不能辨別者為喪失。
10.嗅覺遲鈍者不合格的職位,嗅覺喪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職位才可進行乙肝表面抗原檢查。
12.文身:是指皮膚刺有“點、字、圖案”,或雖經手術處理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
13.肢體(包括脊柱)功能障礙:是指因各種原因造成肢體殘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體檢標準中有關數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詞表述的,不含該數值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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