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中國社保網(wǎng)小編收集了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
12月31日晚間,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區(qū)公積金貸款調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增加至120萬元。
根據(jù)新政策,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yōu)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該政策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貸款額度也不再依據(jù)個人信用等級上浮。同時,對于曾經(jīng)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guī)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jù)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而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y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此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對于《個人信用評估報告》評定的信用等級為AAA級的借款申請人,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30%,即104萬元;AA級的借款申請人,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15%,即92萬元。如果是購買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能上浮,80萬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