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
一、公積金提取條件
除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有未清償?shù)淖》抗e金貸款或正在為其他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思芭渑甲》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職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應間隔一年以上。
(一)部分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本市普通自住住房行為發(fā)生在兩年以內的(不包括商住兩用住房) 。
2、一次性或年度支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3、職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的父母因重大傷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已辦理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異地商行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并且按《借款合同》已經(jīng)正常還貸一年以上(未還清)的。
(二)銷戶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或因工作調動。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審核
(一)提取身份審核
1、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2份;
2、同時提取配偶公積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并提供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委托他人代辦的,提供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委托人單位出具的委托提取證明,并出具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委托人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二)提取資料審核
職工在提交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份后,根據(jù)提取原因的不同,還需提供以下相應的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房的,提供經(jīng)房屋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低于20%的購房款發(fā)票(收據(jù))(原件及復印件1份);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住房拆遷安置合同或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購房時間以合同簽署或首付款發(fā)票(收據(jù))時間為準。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所購房屋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完稅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購房時間以繳納契稅時間為準。
3、一次性或年度支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歸還》單或《年度支取查詢表》。(職工攜帶公積金還貸存折到中心大廳貸款咨詢柜臺打?。?/p>
4、職工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因重大傷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提供省級以上三級甲等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兩年之內10萬以上的醫(yī)藥費專用發(fā)票、身份證、戶口簿或與職工身份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職工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或提供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或提供養(yǎng)老金領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職工因工作調動,前往外地的提供單位調令或(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供該職工《醫(yī)學死亡證明書》(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因死亡注銷戶口的證明),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明,繼承關系(受遺贈關系)證明文件或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
8、償還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的,提供《商業(yè)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3個月償還貸款的憑證(銀行扣款流水賬單)、剩余貸款本金證明、還貸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或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一次性還清商業(yè)銀行貸款本息的,還需提供近兩個月內的還清證明原件1份。
三、公積金提取額度
1、對于購房提取、大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其提取額度在不超過購房價款總額、醫(yī)藥費總額的前提下,均按當前公積金賬戶余額保留到千元的基礎上計算提取額度。
2、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fā)生的購房支出。
3、一次性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未清償貸款本息總額。
4、年度支取公積金償還貸款的,在夫妻雙方公積金帳戶保留2萬元的基礎上,按其已還款年度計算,最高提取額不超過2年還貸本息總額(提取額保留到千元),累計提取年度不超過已還款年度,累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總額。
4、償還商業(yè)銀行住貸款的最高可提取一年的還貸本息合計(提取額保留到千元),累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貸款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