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拼車”又成為一部分在外務工人員的回家之選,也衍生了一個新詞“拼車族”。相比火車票一票難求、飛機票價格水漲船高,“拼車”因為方便、快捷、實惠,成為不少人的首選。
“拼車”回家過年要注意些什么?“拼車”回家過年有哪些法律風險?針對時下風行的“拼車”回家過年,“拼車”一族們如何做到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回家?記者為此采訪了紅網《百姓呼聲》欄目聯(lián)動律師、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蔡衛(wèi)華,就網友關心的一些問題,請他代為解答。
網友:“拼車”是否合法,“拼車”行為是否同于“黑車?
蔡衛(wèi)華律師:“拼車”雙方或者多方基于共同的目的地進行“拼車”回家,本質上是民事上的個人行為。本律師認為,“拼車”行為有違行政法上的規(guī)定,涉嫌行政違法,可能遭到行政處罰。 但“拼車”行為不能簡單地與“黑車”或者“非法營運”相同等。行政部門在進行行政處理時,應當考慮到其特殊需要的性質。
網友:車主與拼車人之間到底是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有人說是雇傭,有人說是運輸合同,還有人說是合伙等等?
蔡衛(wèi)華律師:“拼車”雙方或者多方之間為前往一個共同的目的地,與車主構成一種民事上的合意,分攤一定的乘車成本,雙方構成的是一種合同關系。既不是雇傭,也不是合伙。再者,任何一方均未因“拼車”行為獲得超出乘運成本外的利益,所以也不能片面地理解為以贏利為目的的運輸合同。
網友:過節(jié)“拼車”固然省去了買票難和擠長途車之苦。但是,天有不測風云,拼車仍然會遇到想不到的麻煩,作為車主和搭車人該如何去避免這種風險?
蔡衛(wèi)華律師:對于車主而言,拼車可能存在民事、行政上的兩種法律風險。
1、民事上表現(xiàn)為:如果出現(xiàn)了交通事故,可能要對同車的傷者進行賠償,在保險理賠無法全額滿足的情況下,要先期支付醫(yī)療費用。保險公司也可能存在以“非法營運”為由拒絕理賠。所以車主在此情況下風險還是蠻大的。
2、行政上表現(xiàn)為:如果被交警“逮到”,很有可能面臨交警部門的行政處罰。
3、本律師建議,車主和“拼車”方最好事先協(xié)商最好訂立書面的合同,對可能出現(xiàn)的結果進行民事責任上的約定。
網友: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由于私家車在參加保險時都是以非營運車輛參加,而所有保險合同中都會規(guī)定這么一條:“非營業(yè)性的單位和私有車輛用做營業(yè)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蹦敲慈绻谄窜囘^程中有人受傷,是不是就得不到賠償了?
蔡衛(wèi)華律師:我個人認為,拼車行為不同等非法營運行為?!捌窜嚒睅追剑瑸榍巴荒康牡?,只能認定為當事人之間的“自助”行為。“拼車”行為,能最大限度的使用交通工具,節(jié)約交通成本,也能夠節(jié)省社會資源,這是有利于社會節(jié)能環(huán)保的行為。前面一再強調,并沒有任何一方因此行為獲得,所以不能簡單地認定拼車行為是非法營運。作為車主一方,肯定希望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但從保險公司角度出發(fā),只要保險公司知道其為“拼車”行為,很可能拒絕理賠。由此,產生糾紛的可能性大。
網友:如果車主和搭車人事先都沒有做任何書面的約定,那么一旦出現(xiàn)事故或者其他糾紛,該如何處理?
蔡衛(wèi)華律師:如果當事人之間事先沒有書面的約定,出現(xiàn)交通事故,則應當依據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車主在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應當按責任的大小承擔“拼車”方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我個人認為,對車主來說,風險還是相對大一些。
蔡衛(wèi)華律師認為,“拼車”行為是由于現(xiàn)代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廣大老百姓出行才出現(xiàn)的一種社會現(xiàn)象,會隨著公共交通事業(yè)的發(fā)展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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