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制定二孩生育時間表不合法 不合理-生育保險查詢
2016-12-22 08:00:13
無憂保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上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正式發(fā)布,其中規(guī)定,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但國家不審了,有人卻要審。
最近,吉林山東等地相繼曝出有企事業(yè)單位制定二孩生育時間表,職工想要生育二孩必須提前一年申請,規(guī)定時間內懷孕,否則只能重新排隊,有女工一下子就排到了2018年。
企事業(yè)的理由是,扎堆生育,運營勢必受到影響。更何況,經濟下行,為免雪上加霜,如此做法是不得已而為之。輿論中也有聲音認為,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生育時間表有其合理性。
無可否認,職工懷孕生產會給企事業(yè)正常運營帶來影響,但以此為理由就理直氣壯制定所謂生育時間表,肯定其合理性,其實是徹頭徹尾的無法、無理、無情。
以法理而論,《婦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婦女有生育和不生育的權利,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有規(guī)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這是剛性的法條,不容商榷,更不能將企事業(yè)利益凌駕其上;從情理來講,懷孕的女性理應得到社會更多的照顧而不是限制與歧視。更何況,女性不是生育機器,可以設置程序,想懷就懷,想生就生,不少選擇生育二孩的女性年齡又普遍偏高,等不起,也拖不起。尊重并為女性創(chuàng)造公平平等的生存空間是企事業(yè)的義務更是責任,任性又霸道地規(guī)定生育時間是對所有女性權益的蔑視。
誠然,企事業(yè)因職工生育而影響的運營問題的確應該正視,但排定生育時間反映出的是企業(yè)管理的無能。打著二孩政策影響的幌子,二孩生育時間表在各地的奇葩問世只不過是根深蒂固的女性就業(yè)歧視的新變種,承認其合理性其實就是一個社會的文明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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