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xù)有幾種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兩種: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起訴離婚。與此相對應,我國離婚手續(xù)也只有兩種,即協議離婚手續(xù)和起訴離婚手續(xù)。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fā)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起訴離婚也成為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yǎng)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標簽: 手續(xù)